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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法律常识 - 法律常识  

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应承担的责任


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应承担的责任包括:

   (1)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,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;

   (2)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,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;

   (3)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,对方可以要求履行,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: 

    ①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;

    ②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;

    ③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。

4)质量不符合约定的,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,对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,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物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,可以合理选择要求修理、更换、重作、减价或者退货等。

 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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