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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法律常识 - 法律常识  

减刑的适用条件


    减刑,是针对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而言,因此,减刑只适用于:

    1、被判处管制、拘役、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,

2、在刑罚执行期间,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,符合法定的减刑情节。

    减刑,分为相对减刑和绝对减刑两种情形。

    1、相对减刑,也叫可以减刑。

刑法规定,被判处管制、拘役、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,在执行期间,如果认真遵守监规,接受改造,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。

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二者居其一,即符合相对减刑的条件。

    2、绝对减刑,也叫应当减刑,是具有刑法规定的六个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情形的减刑。

   )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;

 2 )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,经查证属实的;

 3 )有发明创造或者有重大技术革新的;

 4 )在日常生产、生活中中舍己救人的;

 5 )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,有突出表现的;

 6 )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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