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首,是指犯罪人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,如实供述自己罪行,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,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。
自首可以分为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:
1、一般自首,是指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,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。它构成要件包括:
(1)自动投案,即犯罪嫌疑人主动向有关机关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,包括以下三种情况:
1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都没有被发现,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;
2犯罪事实已经被发现但不知犯罪人是谁,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;
3犯罪事实和犯罪人都已经被发现,在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之前,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。
(2)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即犯罪嫌疑人向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。
1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的,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的行为;
2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,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,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罪事实;
2、特别自首,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,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为。它的构成要件包括:
(1)特别自首的主体只能是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、正在服刑的罪犯。
(2)特别自首必须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自己的其他罪行。
根据我国《刑法》的规定,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,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其中,犯罪较轻的,可以免除处罚。犯罪后自首又重大立功表现的,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。